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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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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9-15|点击数:

财务资产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

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教辅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28号)精神,2023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包括2022-2023学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的相关信息。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我校需报送8个报表相关数据,分别是7个基表和1个综表。

二、责任分工

规划合作部牵头组织,按报表内容进行分工,责任单位分别是财务资产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教辅单位协助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综表一(SZ1)《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规划合作部)

基表一(SJ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财务资产部)

基表二(SJ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财务资产部)

基表三(SJ3)《贵重仪器设备表》(财务资产部、教务部)

基表四(SJ4)《教学实验项目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

基表五(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

基表六(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财务资产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

基表七(SJ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财务资产部)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1、为便于对数据检测与修改汇总,请各单位务必于925日前提交各基表Excel电子版至规划合作部邮箱:sxndghhzb@163.com

2、纸质报表(基表二、三、五、六、七)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12日前报送到规划合作部812办公室。

四、报送要求

1、为保证数据报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部门、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将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和《承诺函》(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规划合作部邮箱(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2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作为教学评估常态化监测的重要数据须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填报负责人和填报人员仔细研读报表内容及相关填报说明(附件4),确保数据连续、完整、准确、有效。

五、注意事项

根据上年度出现的问题,为了顺利检测和上报数据,请务必注意以下方面:

1、注意字符长度,避免因字符超出而影响上报:

基表一和基表三中仪器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30(15个汉字)。

基表四中实验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0(25个汉字)。

2、仪器编号要在本校内具有唯一性,务必要避免重复。

3、基表五中专任实验室人员的人员编号写六位数的教职工号。

4、各基表中仪器分类号第一个数字是“0”的,注意设置单元格格式为文本格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1-796555913643660976

电子邮箱:sxndghhzb@163.com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28号)

2、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承诺函(模板)

4、填报说明

5、实验室数据填报基表1—7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

 

 

 

山西农业大学规划合作部

2023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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