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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0-30|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晋政教督办函[2023]3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

我校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数据填报工作。

长:李步高 李捷

副组长:冯晓燕 程刚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规划合作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后勤保卫部、团委、图书馆、各教学单位、各研究单位。

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须对本单位所填报每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合作部,负责相关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推进等事宜。

二、工作安排

1.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

2. 各部门、各单位须确定1位负责人和12名填报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填写《2023年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3. 专项工作组成立情况和《2023年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1日前报至规划合作部,地址:龙城校区814办公室;电子版编辑文件名“单位名称+专项工作组”“单位名称+数据填报人”发至规划合作部邮箱 sxndghhzb@163.com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填报方式:

数据填报实行责任部门负责制,按照自上而下,归口负责的方式进行。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领取任务。请各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高度重视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填报任务。

2. 协作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向责任部门提交数据并确保数据质量。责任部门对数据进行核查和确认。

3. 责任部门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点击“数据填报”模块进行在线填报。

4、由教务部负责分配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名及密码,具体分配情况另行通知。

5. 本次数据填报包含76张数据表,其中8张为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被其他数据表关联调用,须优先录入系统。

6. 工作进度安排:

111日前,党政办公室填报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113日前,教务部填报1-4-1专业基本情况”“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11月4日前,组织人事部填报1-5-1教职工基本信息”“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教务部填报1-6本科生基本情况,财务资产部填报1-7-1本科实验场所

1110日前,各责任部门在协作部门的配合下,完成其他数据表的填报与审核。并将系统导出的数据表纸质版(1份)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教务部。

1114日前,工作专班对校验通过后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进行反馈修改,待数据确定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1117日前,工作专班将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数据向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国家数据平台提交。

 

 

附件:

1.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2.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3.2023年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4.2023年数据填报及报告编制人员信息表

5.固定表格式(WORD2022

6.数据库样例导入模板(EXCEL2022年)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年)

8.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

                                     

 

                             山西农业大学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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