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章程解释的要求
山西农业大学师生员工及利益相关方,对执行或适用中有疑义或异议的章程条文,需要进一步解释以明确具体含义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合作部提出,并说明发生疑义或异议所涉及的条文及申请解释的理由。
二、章程解释程序
1.申请。申请人以书面的形式向规划合作部提出章程解释的申请。
2.受理。由规划合作部受理解释申请。
3.审查。由规划合作部联合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解释申请加以审查。
4.答复。经审查后,认为不需要作进一步解释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解释的,且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释的,由规划合作部给予答复;其中涉及重大事项的,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