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9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在太原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4人,列席189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蓝佛安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过去一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拥军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新局面》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李希同志工作报告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作出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李希同志工作报告全面融会贯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任务书”和“路线图”。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上来,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蓝佛安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总结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深刻分析管党治党面临的形势,对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充分彰显了省委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对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实现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续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会指出,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胸有“国之大者”,树牢服务观念、忠诚履职担当,推动全面建设清廉山西起势成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坚定对标看齐中深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综合发力,严肃整治“关键少数”和国企、能源、开发区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反腐败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效能不断彰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树立新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加固。落实落细政治巡视职能职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充分发挥监督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监督治理效能持续增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认真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会总结了工作中的认识体会,分析了当前形势任务,查摆了自身短板弱项,要求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全会强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更加坚定自觉地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更加坚定自觉地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更加坚定自觉地落实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更加坚定自觉地增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水平,切实转化为坚定维护党的先进纯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实际成效。
全会提出,做好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清廉山西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为续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持之以恒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山西落地见效。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发现并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全省上下同党中央始终保持思想一致、意志一致、行动一致。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完善政治监督制度机制,有力地促履职、抓落实。
第二,持之以恒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构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督促协同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健全履行协助职责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党内法规,推动完善省委党内法规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用好审计等监督成果。突出从严治吏管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第三,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有力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完善十二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压实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实地检查评估、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监督、整改问责等常态化机制,用好巡视专题报告,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加强对各市和省管单位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提升巡视巡察联动效果。
第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严到底整治享乐奢靡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安全发展、减轻基层负担,精准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纠树并举、激浊扬清,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抓深抓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治试点,继续推进“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
第五,持之以恒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统筹开展纪律教育主题活动和日常性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促进纪律执行。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第六,持之以恒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从严查处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代言人代理人的领导干部,从严查处破坏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政商勾连行为;坚决整治国企、金融、政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严厉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严厉惩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常态化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不断增强不想腐思想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第七,持之以恒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扎实推进全省政治生态实现持久风清气正。强化政治统领、制度支撑、监督保障、文化浸润,以重点带动全局,全面构建“五大体系”。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建设,推荐、评选、命名第一批山西省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单位。完善清廉山西建设责任体系,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建机制。
第八,持之以恒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健全统筹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履行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职责。完善派驻监督体系机制,推进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整合力量和资源,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智慧监督”,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纪检监察工作。
第九,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对党绝对忠诚、敢于善于斗争、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化模范清廉机关建设。统筹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强化纪检监察权运行内控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奋力开创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新局面,为续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