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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 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2-07|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请各部门、各单位协助做好有关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在我校涉及2类人群: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及要求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1.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

2.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

3.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或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4.加大宣传力度,确保50%以上的师生参与调查。各部门、各单位采取“飘窗”等形式在部门或学院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可保留到12月31日。可通过工会、学生会等多种途径组织师生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责情况的问卷调查。

规划合作部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