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为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数据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组长:李步高 李卫祥
副组长:程刚 冯晓燕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规划合作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管理部、财务资产部、校团委、图书馆、各学院(部)、各研究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合作部,负责相关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推进等事宜。
二、工作内容
(一)2022年数据填报
数据填报实行责任部门负责制,按照“自上而下,归口负责”的方式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数据填报工作的任务分解详见《2022年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3)。
在规定时间内,责任部门负责向协作部门下达填报任务,协作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填报、审核,审核合格后的数据由责任部门登录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平台用户名及密码另行通知。
(二)学院(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
各学院(部)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分析教学基本状态,认真总结提炼教学改革成绩、亮点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探索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各学院(部)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送教务部,由教务部汇总后编写并形成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8。
(三)责任单位教学质量报告编写
各责任单位依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见附件7),在数据和事实的基础上撰写报告,所涉数据应与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报告撰写要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突出年度性,文字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请责任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分报告(Word版和PDF版,PDF版须经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教务部邮箱sxndjwbpyb@163.com。
三、工作进度
(一)工作启动(10月9日前)
1.召开协调会,布置数据采集工作。
2.各单位明确1位负责人和1~2名填报人负责数据填报和报告编制工作,于10月9日前将《2022年数据填报及报告编制人员信息表》(附件4)报送规划合作部,电子版编辑文件名“单位名称 +数据填报及报告编制人员信息表”发送至规划合作部邮箱sxndghhzb@163.com。
(二)基础数据填报(10月20日前)
本次采集的数据包含76张数据表,其中8张为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被其他数据表关联调用,必须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入系统。
1.10月10日前,党政办公室填报“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2.10月15日前,教务部填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 “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3.10月20日前,组织人事部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 “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教务部填报“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财务资产部填报“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三)全面采集与质量报告撰写(10月21日-10月31日)
1.各责任部门在协作部门的配合下,完成其他数据表的填报与审核。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解按照EXCEL模板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审核,并登录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完成数据录入、保存并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之后将系统导出的数据表纸质版(1份)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教务部。
2.各责任部门、各学院(部)在完成数据填报后,根据所填报的数据,总结和凝练本单位在相关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特色和亮点工作,并形成责任部门和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与所填报数据表一并提交到教务部。
(四)数据审核及提交(11月1日-11月10日)
1.11月1日-11月5日,领导小组对校验通过后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反馈修改,待数据确定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2.11月5日-11月10日,领导小组将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状态数据,再次审核确认,向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数据、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服务评估。我校拟于2024年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从今年起连续几年的质量报告和数据采集将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积累和支撑,各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工作机会,凝练特色,补齐短板,为审核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保证质量。本次数据采集部分表格与内涵解释有部分变化,请各单位负责人和填报人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附件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确保按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四)数据准确。各责任部门要对连续三年质量报告以及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21-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延续性。
五、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1.1-2021.12.31)。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2021.9.1-2022.8.31)。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2022.9.30)。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其他: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所有学院的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联络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实名加入工作联络微信群:
所有工作材料都将通过工作群进行统一发布,请各单位相关人员于10月8日前扫码加入工作群。
附件:
1.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2.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3.2022年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4.2022年数据填报及报告先写人员信息表
5.固定表格式(WORD2022)
6.数据库样例导入模板(EXCEL2022年)
7.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
8.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
山西农业大学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