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
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晋教高函〔2024〕2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知》),2024年我校将继续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和《通知》要求,我校需报送7个基表和1个综表,报送内容包括2023-2024学年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教学实验项目、专任实验室人员、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室经费等在内的相关信息。
二、责任分工
按照7个基表和1个综表内容进行分工,责任单位分别是财务资产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协助填报。具体分工如下:
综表一(SZ1)《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责任单位规划合作部。
基表一(SJ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责任单位财务资产部,填报单位财务资产部。
基表二(SJ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责任单位财务资产部,填报单位财务资产部。
基表三(SJ3)《贵重仪器设备表》,责任单位财务资产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填报单位财务资产部、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基表三的填报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要求:
1、第一时段:基表三中“仪器编号”“分类号”“仪器名称”“单价”“型号”“规格”由财务资产部负责填报。
请财务资产部于2024年9月13日前完成填写并报至规划合作部。
2、第二时段:基表三中“使用机时”“测样数”“培训人员数”“教学实验项目数”“科研项目数”“社会服务项目数”“获奖情况”“发明专利”“论文情况”“负责人姓名”由教务部、科研管理部负责填报和汇总。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按照财务资产部报回的贵重仪器设备表对应填写,教学单位报教务部汇总审核,科研单位报科研管理部汇总审核。汇总完成后,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分别报规划合作部。
基表四(SJ4)《教学实验项目表》,责任单位教务部,各教学单位协助填报。教务部汇总审核无误后报规划合作部。
基表五(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责任单位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配合填报。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分别汇总审核后报规划合作部。
基表六(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责任单位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配合填报。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分别汇总审核后报规划合作部。
基表七(SJ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责任单位财务资产部,填报单位财务资产部。
三、报送方式
本年度采取电子邮件报送和面对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为保证报送质量和效率,请各部门、各单位在报送前做好数据校对和检测工作。面对面报送,包括现场检测数据和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电子邮件报送方式(9月23日前完成):编辑文件名“单位名称+基表名称”发送至邮箱:sxndghhzb@163.com 。
2、面对面报送方式(9月27日前完成):各部门统计员携带数据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按照顺序安排报至太原校区机关楼814室:
9月24日上午:财务资产部(基表一电子版,基表二、基表七电子版和纸质版);
9月25日上午:教务部(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电子版和纸质版);
9月26日上午:科研管理部(基表三、基表五、基表六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报送要求:
1、为确保数据填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部门、各单位于9月9日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和《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承诺函》(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规划合作部,同时将联系人信息表word版编辑文件名“单位名称+联系人信息”发至规划合作部邮箱。
2、为确保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务必于9月27日前将审核确认后的各基表Excel电子版编辑文件名“单位名称+基表名称”报至规划合作部邮箱:sxndghhzb@163.com ,同时将纸质报表(基表二、三、四、五、六、七)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规划合作部。地址:太原龙城校区1号楼规划合作部812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学评估常态化监测的重要数据,请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科研单位进一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在工作中建立健全完善实验室信息统计台账,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连续性。
六、注意事项
根据上年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了顺利通过数据汇总检测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在此提醒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并注意以下方面:
1、注意字符长度,避免因字符长度超出规定字符数而影响检测和上报;
基表一和基表三中仪器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30(15个汉字)。
基表四中实验名称,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50(25个汉字)。
2、基表一、基表三中仪器编号在校内须具有唯一性,务必要避免重复。
3、基表五中专任实验室人员的人员编号写六位数的教职工号。
4、各基表中仪器分类号第一个数字是“0”的,注意设置单元格格式为文本格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1-7965559,13643660976
电子邮箱:sxndghhzb@163.com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4〕20号)
2、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承诺函(模板)
4、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说明
5、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1—基表7
6、《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 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
山西农业大学规划合作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