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合作字〔2024〕41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晋教发函〔2024〕21号)精神和《山西农业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初我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党纪学习,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中央、国务院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扎紧制度笼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连续印发文件,作出全面部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将“统计造假”纳入处分范畴,在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专门就统计造假作出明确规定,用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防惩统计造假问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教育统计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党对教育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实际成效,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保障。
二、坚持依法统计,扎实做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教育统计工作的基础制度。2024年是国家统计局“三年一报备”审批备案工作年,为进一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教育部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完善教育事业统计指标,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监测。服务统筹优化教师管理与资源配置,根据《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重点围绕银龄教师、外籍教师和临床教师等指标,修订了各级学校教职工表、教师分学历、授课分类等11张报表。二是为确保统计指标来源、依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帮助统计对象准确理解有关指标的统计口径,对《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职业、高等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年龄》和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等表中的培训机构层次、专任教师学历学位、固定资产总值等 13 个指标的填报说明、指标解释进行了修订。三是为提高数据质量、保障“数出有源”,关于高等教育学校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和一级学科数量等指标,今后将直接引用相关主管部门的官方发布数据,无需手动填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修订情况,严格执行调查制度,扎实开展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强化对统计工作全过程监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履行好依法统计职责。
三、加强业务管理,不断提升教育统计工作水平
1. 加强工作组织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务必要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认真落实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统计人员报备制度,确保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顺畅。确保统计工作保障到位。
2. 深化统计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确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确保统计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先培训后上岗。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平台是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指导下,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和复旦大学,依托近百位教育统计专家共同建设的信息化培训平台,是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最权威、最专业、最系统的在线培训平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平台资源开展培训,切实提升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3. 狠抓数据质量核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对源头数据的审核把关,加大数据实地核查力度,完善核查机制,不断健全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我校将于10月中下旬选取三个部门或单位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推动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升。
四、具体要求
1. 《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项目学校及办学点用户系统使用手册》已置于文件附件中,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需要下载学习。
2. 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继续采用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直报系统网址:https://www.tjxt.moe.edu.cn:8000/
直报系统分学校用户和办学点用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学校用户和办学点用户赋码。规划合作部为各部门、各单位分配学校用户角色码和太原龙城校区、太谷校区角色码。
3. 各部门、各单位统计人员按照任务分工采集数据并进行数据审核,使用学校用户角色码和校区角色码,登录“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为了不影响学校整体数据的校验,请各部门、各单位数据录入工作务必于10月25日前完成。
4. 各部门、各单位须将纸质数据采集表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统计负责人、数据填报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规化合作部存档。
5. 为便于工作布置安排,规划合作部已于2024年9月11日以“山西农大规划合作函字[2024]第11号”发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填写《统计工作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4日前报至规划合作部。
未报送单位请务必于10月12日前报回。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先学懂弄通,后采集数据、数据核实,最后进行录入填报。
2. 请各部门、各单位把握好工作进度,于10月25日前完成数据录入。
3. 请各部门、各单位准备好相关数据的佐证材料,做好数据台账管理,做好随时迎接学校对该项工作检查或抽查的准备。
4. 工作联系人:
王老师:0351-7965559,
顾老师:0351-7075816,
工作邮箱:sxndghhzb@163.com
附件:
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 《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3. 《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项目学校及办学点用户系统使用手册》
4. 《山西农业大学关于报送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人员信息的通知》(山西农大规划合作函字[2024]第11号)
5. 山西农业大学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任务分工
6. 《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度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采集表》(纸质版须报回)
山西农业大学
2024年10月11日